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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区公司商标转让要注意哪些细节?
1、提出撤三+复审
此方式适合用于引证商标申请已经注册满三年的情况。如果引证武汉商标注册已满三年,可以将对方三年来未使用的类别申请撤三,撤掉之后再申请商标复审,拿下自己想要注册的商标!
2、复审+延缓审理
部分引证商标到期未续展期限未满一年的,其他人不得申请该商标,即使申请了也不能通过。此时,做商标法律复审中,被异议、撤三审查等权利是不稳定的。商标复审+延缓审理(9个月+3个月)刚好一年,可以在引证商标无效时,拿下该商标的使用权。
3、复审+重新申请
如果申请的商标是图文组合的形式,可以使用此方法。如果商标是因为图案近似被驳回,申请人可以选择性的将图案和文字分开,再进行申请。同时,将近似的部分再进行其他方式复审,获得相应类别的使用权。
4、分割+复审
申请商标的所有类别中,部分类别可以被予以注册时,可先将这部分类别注册下来,获得使用权限。再选择合适的方式对被驳回的类别做复审。
在我们武汉商标注册成功以后,就可以使用商标了,那么对于这个商标,我们都有哪些权利呢?下面顾问就给大家介绍商标的专用权主要有哪些?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利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注册商标。
2、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3、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4、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
5、设立抵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利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抵押。
6、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利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7、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利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
8、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11月27日至12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举办的武汉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集中宣讲活动先后在山东省济南市、江苏省南京市、浙江省杭州市举办。由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的宣讲团,就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最新进展及相关业务知识进行讲解,受到听众热烈欢迎,宣讲取得显著成效。商标局与本报联合推出宣讲内容精粹版,让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红利惠及更多商标申请人,帮助地方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更好开展商标工作,进一步推动商标品牌战略深入实施,充分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期为第一期。一、商标注册申请申报要求解读目录1申请文件报送方面的主要变化2如何准备申请文件3申请和补正时的注意事项(一)申请文件报送方面的主要变化(二)如何准备申请文件(三)申请和补正时的注意事项
商标续展是非常普遍的,企业历史悠久,在其品牌保护中将会遇到。期满前申请续展,继续行使商标权。但是,商标续展时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如何解决?下面由易秀编辑大致安排。
一、公司注销、商标续展如何处理?被撤销的公司办理商标转让也不方便。不允许简单地提供商标转让申请书和授权委托书作为商标转让的正常程序。还必须提供以下文件:
二、企业名称、地址变更,商标换发,该怎么办?由于该商标有效期为10年,公司通常会更改其名称或地址。是否变更,以营业执照信息为准。营业执照上的地址或者公司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事先变更商标。当然,商标变更和商标续展也可以同时进行。商标变更将另行收费。
三、商标权人死亡后如何保持商标的有效性?自然人死亡,需要转让商标的,应当先到公证处办理遗产公证,确定继承人。如果继承人不止一人,他们可以一起继承。转让过程应与续签同时进行。除转让申请书、委托书等常规转让文件外,还需提供。
四、商标续展申请被驳回,我该怎么办?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人对驳回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驳回申请一份商标复审续展申请书,连同原武汉商标注册续展申请书和驳回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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