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区公司专利申请的详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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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公司专利申请的详细流程

作者:湖北春全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3-11 08:02:16

近来不少武汉商标注册的客户都会问到几个问题:我的商标提交申请了,什么时候才能使用呢?商标要拿到注册证后才可以使用吗?商标注册要一年多才能拿到证书,我的商标要一年以后才能使用吗?我的商标现在使用会不会违法啊,问题有非常多,但是这都难不倒小编,下面我们会一一为你解答。

其实商标在拿到注册证书前的使用也分为几种情况的:第一:与在先权利存在冲突的商标根据《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法条里面规定的在先权利包括: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及字号等等。其中最容易引证的是商标权,如果申请的商标和在先商标存在冲突,那么驳回的几率将大大提高。所以一般我们建议客户不要申请风险比较高的商标,当然有的客户觉得商标很重要还是会进行申请,这种时候一般我们也会建议客户尽量前期不要进行推广使用,因为有可能商标申请不下来,还被在先商标告侵权,这样造成的损失就很大了。商标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为,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缺乏显著性的商标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商标代理需要准确把握商品和服务的分类,透彻掌握商标审查准则。而企业由于缺少对于商标知识全面了解的人才,很难靠自身力量完成以上任务。根据《商标法》第十二条规定: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由法条的规定我们可以得知,通常情况下行业通用名词及产品形状等商标不能注册。因为行业通用名词是大众都可以进行使用的,如果你想自己独占性的使用,那么必须投入大量的宣传推广,使消费者一听到商标名字就能联想到你的商品或服务,这样商标才能注册成功!像今日头条;这类案例撰写文章时已经引用过无数次了,这些为数不少的案例都足以证明行业通用名词做商标使用时大量、长期的推广有多重要。所以,如果大家有计划注册行业通用名词,那么前期一定要大量的推广使用,获得显著性,这样将会大大增加注册成功的几率!

第三:禁止注册的商标这种情况主要是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详细情况太多,小顶就不一一解说了。商标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为,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触犯本法条的,小顶都是建议不要去申请啦,如果还是要坚持去申请的,小编建议前期不要使用,因为申请成功率(指物体在单位时间内所做的功的多少)太低啦!

第四:自己独创性商标很多客户申请商标都是带着自己的创意来的,像这种独创性商标,查询结果也良好的情况下,小编一般建议前期就可以小规模的使用,等待商标获权以后再投入大规模使用,这样是最保险的做法。通过以上可以得知:商标并不是要拿到注册证以后才能使用,拿到注册证后再投入使用更重要的意义在于证明你的商标是合法注册正当使用的、并受到法律的保护。假如你的商标有独创性,查询结果也良好,在提交申请后可以进行小规模的使用的。如果你申请的商标缺乏显著性,那么在申请时就要投入大量的推广使用,使商标获得显著性,这样才能大大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将商标在先使用权作如下界定,即在注册商标的申请日之前,就已经在该武汉商标注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善意连续地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该商标使用人有权继续在原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该商标。那么商标在先使用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1、在他人注册商标的申请日之前,就已经有使用的事实这是对使用人的使用时间的要求,如果不具备这一条件,就没有“在先使用”,也无法产生在先使用权,并以此作为侵害商标权的抗辩事由。需要注意的是,使用不仅限于现有使用人的使用,如果曾经发生过业务承继关系的,现有使用人作为承继人的使用当然可以作为本条件中的使用。

2、在先使用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且使用商品或服务相同或者类似在通常情形下,如果在先使用的商标与注册商标在商标图样上不构成相同或者近似,或者使用商品不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则使用人当然有权继续使用甚至申请注册该商标。

3、在先使用人必须在其商品上连续使用该商标所谓连续使用,就是指在先使用人在其商品上连续不中断地使用该商标。如果在先使用人在他人注册商标的申请日之前曾有使用事实,但无正当理由而中断使用的,不得继续使用该商标。

4、在先使用必须出于善意民法上的善意,通常是指非因自己的过失而不知情。日本旧《商标法》也规定在先使用人必须为善意,判例和一般观点将此理解为“无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恶意”,日本现行《商标法》采纳了这一观点,在立法用语的选择上以“非以不正当竞争为目的”取代了“善意”。英国有判例认为,善意是指被告的行为没有任何欺骗的意图,也没有任何借用他人已取得的良好信誉的意图。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下发《关于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工作流程和缩短审查周期的公告》等多项公告,通知2018年新的一年里武汉商标注册的一些新规。公告中承诺变更、续展审查一个月内能完成,自2018年4月1日起,商标局将在收到商标变更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对变更申请的首次审查;6月1日起,在一个月内完成对续展申请的首次审查。

商标注册时间的缩短,也就意味着效率的提升,受益的是广大注册商标的朋友们。下面小编就来为您介绍下商标注册要用多长时间,注册商标流程与时间。商标注册要用多长时间?

1、下发受理通知书:1—2个月。商标注册申请材料无误即可下发受理书,2017年之前下发受理通知书的时间是2—4个月,2018年开始时间缩短了一半。

2、实质审查:8个月。2017年以前商标审查周期是9个月。8个月的实质审查阶段,商标总局不仅要对申请材料的要件是否具备进行审查,还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查。还要审查已经申请或注册的商标,检查是否有相同或类似情况。若不合乎商标局关于商标注册规定的,则还会下发驳回通知书。

3、商标公布(异议期间):3个月。“商标公告”期,自公告那天起3个月内如有与该商标有冲突或有利益关系的企业或个人对你的商标提出异议,一旦异议成功,已公告商标仍有可能会被驳回。在这期间,无人提异议的。就可以拿注册证了。

4、核发商标注册证:3—4个月。公告期过了并不代表立马就可以拿到商标注册证了,下发商标注册证还需要一段时间,商标注册申请人还需耐心等待。

许多企业认为,商标一旦注册成功,就将一劳永逸。但事实上,在商标使用过程中,存在着商标纠纷、被“三除名”、被侵权等诸多问题。因此,企业的商标不能正常使用。稍有不慎,就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从而造成企业整体收入的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对商标进行监控,及时了解商标动态,迅速采取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商标监测是指企业或个人根据商标文字或图形,定期监测竞争对手或特定行业的商标动态、商标使用、市场商标侵权、武汉商标注册等情况。商标监督是企业维护商标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之一。通过商标监测,我们可以了解到,各国的商标与权利人的商标相同或相似,商标公告不仅可以防止他人非法抢先注册,阻碍企业的品牌发展,但也要防止别人及时“倚重”,削弱企业的品牌影响力。商标监督的目的和作用:

一、及时掌握商标动态,在时间了解商标续展时间、被异议、被“三除一”、被争议等商标异常情况,使企业能够迅速作出反应,保护企业的商标权;

二、尽早发现他人使用的相同或者类似商标,并在初审公告期内提出异议,及时“杀掉”类似商标,消除相同或者类似商标对商标所有人可能造成的潜在损害;

三、充分了解市场动态,对擅自使用企业注册商标的侵权经营和假冒伪劣产品,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及时制止和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通过商标监测,可以全面了解竞争对手和企业所在行业的商标注册情况,及时了解竞争对手和行业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自己的经营战略。

商标监测方法:企业可以在重要市场定期进行暗访或做好商标监测布局,建立长效监测机制,及时掌握假冒产品和商标侵权信息,做好记录,迅速采取行动,向有关执法机关投诉,严厉打击侵权行为,及时消除侵权产品对市场的不利影响和对企业声誉的侵害。随着网络侵权和网络欺诈问题的日益突出,企业对网络商标进行监控的必要性越来越大。一方面,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网站,企业可以定期查询企业商标,及时掌握商标的异常趋势,并检查是否有其他人注册类似商标或在其他类别注册相同商标,以便企业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另一方面,企业需要监控各大电子商务平台和销售产品的专业网站,充分掌握网上假货销售信息,保存相关证据,及时向各大平台投诉,这将有效遏制网络侵权的发生。在这里提醒企业,商标监管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企业应采取必要措施,制止、“搭便车”、“打飞盘球”等商标侵权行为,并通过向当地工商部门或法院提起诉讼,保护企业权益,维护良好的质量和良好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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